黑水检察院四项要求 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指示精神
8月9日上午,黑水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原原本本学习了王东明同志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之后,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学习州、县两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呷尔玛同志对我院学习贯彻王东明同志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开展学习讨论。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学习领会王东明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指示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王东明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确保每位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王东明书记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的内涵。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按照县委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帮扶村逐户扎实开展蹲点督导工作,确保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村到户到人;要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积极支持驻村干部工作,落实“一对一”对口帮扶措施,帮扶干警要与贫困户建立脱贫台账,帮助他们解决政策、资金、技术等困难,确保各项惠民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协助帮扶村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抓好特色产业的发展,确保帮扶村的贫困户按期脱贫。
三是要进一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要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对农村严重暴力犯罪、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大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村民的法制意识,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法制环境。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要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扶贫开发、农村工程项目、换届选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要加大预防宣讲工作力度,积极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