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检察院接受“州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11月22日,州文明办副主任刘昆带领精神文明单位验收工作组一行,对我院“州级最佳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验收组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姆的接待介绍下,实地察看了我院警务区、检察文化室、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进行了个别访谈,填写了调查问卷,查阅了精神文明创建资料。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我院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以专题片的形式向验收组进行了详细汇报,内容涉及活动开展、业务工作、硬件投入等多个方面。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为我院的创建工作部署周密,落实有力,资料丰富,内容突出有特色,干警精神面貌良好,工作环境整洁优美,不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服务黑水经济发展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时,验收组也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希望我院进一步营造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在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方面下力气,使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并形成良性循环。
在此次验收活动中,我院认真听取了验收组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大力弘扬传承美德文化,不断开拓进取,不断丰富思想文化内涵,为黑水检察的蓬勃发展提供好精神动力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