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工作,并要求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黑水县检察院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检察机关开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各项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和监督配合等机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立案监督、查处职务犯罪等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充分认识黑水县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建工作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黑水县检察院以组织检察干警“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七进活动为载体,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和相关会议,充实宣传内容,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广泛宣讲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法律意识。
三是以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有效手段,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检察工作促进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推进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