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川食安办【2018】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药品领域“两法衔接”八项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近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负责“两法衔接”工作的人员,按照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姆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了县工质食药局开展的对校园及周边“三小” 业态的专项整治活动。
5月23、24日,我院侦监干警与县工质食药局执法人员一同,对县城内中小学校、部分区乡中心小学的食堂以及校园周边的“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巡查了学校食堂的运作和管理,校园周边小餐饮、食杂店的营业执照、经营状况,县工质食药局与个体户签订了《食品经营安全责任承诺书》。收缴了有毒有害食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排查清除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净化规范校园饮食环境,有效地防范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发生,实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