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为了确保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黑水县人民检察院与黑水县人民医院签署了“检医”医疗合作协议,就医院在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提供医疗服务、紧急救护等医疗保障工作达成共识,“检医”合作绿色通道正式建立并开展工作。
为确保“检医”协作绿色通道落到实处、发挥实效、解决实际问题,黑水县检察院与黑水县人民医院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一是在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内设置专门的待诊室,配备了医用待诊床、急救药箱以及一些简单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为“检医”协作制度的开展和推进提供了专门的场地和设施条件;二是及时制定规范化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办法,对检医合作工作方式进行规范和细化,确保“检医”协作机制的可操作性和高效性;三是与医院协商指定了两名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内外科医师作为随案值班医师,随时提供办案需要的医疗服务、咨询和指导,最大限度的保证办案医疗需求;四是与医院协商建立同检察机关对口的医疗应急反应机制,确定专用紧急救治电话,为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医疗安全隐患提供及时、全面、高效的处理措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医合作“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黑水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