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按照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2月24日,黑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在分管副检察长仁青的带领下,深入黑水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察,防止脱管、漏管,对社区矫正人员近期内身体状况、活动情况、请销假情况等进行重点检察。
检察过程中,县司法局局长康珠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疫情期间采取的具体防控工作措施,包括从严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暂时取消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采取电话报告、微信报到、系统定位等措施,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聚集活动,确保监外执行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了黑水县社区服刑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督促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仁青副检察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疫情特殊时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去向明,防止脱管、漏管;二是利用微信、电话等向社区矫正人员宣传疫情相关宣传知识,进行教育引导,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自觉做好防护工作,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信谣、不传谣;三是检察院、司法局加强工作衔接,在疫情特殊时期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通过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又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完成好疫情防控工作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