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黑水县公安局检察室经联席会议商定正式成立,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姆、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周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杨小军出席会议,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法制、治安等部门相关干警参加。
联席会上,副检察长周斌宣读了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工作意见》,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民警对派驻检察室职能、职责、工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大家积极发言,表达了对派驻检察室的期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强表示:希望公安、检察双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一是科学定位,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职责;二是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全力配合,充分保障检察室办公设备设施;四是互联互通,提升公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姆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重要意义,把派驻检察室作为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正确处理配合和监督制约的关系,最大限度提高监督效能;三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派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随后,与会领导和干警一起参观了商定的派驻检察室工作环境。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主要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应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职责。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是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公安执法办案一线触角的延伸。在强化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同时,还可以及时对案件的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提出建议,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从事后监督到实时监督和全程监督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力度、效果。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将有效破解监督制约难题,加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工作力度,形成办案合力,提高案件质效,从而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