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我院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等重大事项记录情况进行公开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先后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2、半年来,共报送0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共记录填报9起外部人员向检察办案人员过问、了解、反映案件情况(其中7起为四月自查补报、2起为六月记录填报)。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