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贯彻落实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启动“鹤翔兰萨”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2023年3月6日-7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根据《黑水县“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沙石多镇、知木林镇、县文体旅局等单位,开展第一季度“巡山巡河”、“三长”督导检查工作。
在乡镇,督导组以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强化源头治理为要求,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通过对现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走访和对各河(段)长的询问,全面了解河流的管护现状,同时,查证第一季度乡镇河长和河道警长的履职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四乱”疑似图斑复核、常态化河道采砂管理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在联络员单位,督导组根据前期联络员单位工作中存的“不清楚职责、不清楚干什么、不清楚怎么干”等问题,有针对性的与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对业务进行指导,安排当前应该开展的基本工作。
本次联合督导共巡查重点河流3条,103公里,抽查12名河长的履职和8个乡镇、部门的业务开展情况,发现一般性问题13个,下达整改意见书6份,无严重问题,各河段无违规采砂,侵占岸线和水污染事件发生。
下一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河长制办公室跟进问题整改,全面督促基层河长、联络员单位履职尽责,通过职能互补,齐抓共管,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尖涉水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维护水域环境安全。